本网讯(通讯员
卢发荣)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校车超载案,被告人付某被当庭判处拘役。来自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幼儿园园长、客运企业负责人等共200余人到庭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付某是某幼儿园工作人员,2017年3月29日,被告人付某驾驶核载9人的“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载乘17名学生和1名教师,在行驶途中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被告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且未办理校车标牌业务,属非法从事校车业务,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此类违法行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篇的社会效果,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邀请了全县中心学校校长、幼儿园负责人、客运和校车驾驶员在内近两百人零距离”旁听庭审,。
依法严管校车,责重如山。校车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该案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员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绷紧校车安全这根弦。旁听者看到被告人失去自由、接受审判、受到法律惩处时,受到心灵的震撼和深刻的警示,在为被告人扼腕叹息的同时,纷纷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育,引以为戒,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鞭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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