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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呵护乡村教师的荣誉

发布日期:2017-06-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建始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06-0109:55作者: 陈玉义来源: 中国教育报
乡村教师的职业特性要求荣誉评选体系应与乡土文化相适切,如果荣誉评选标准呈现城市化取向,那么乡村教师教育生态的独特性就会被忽视。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乡村教师作为乡村教育的主体,一方面决定着乡村教育的质量,乡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其目的是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使乡村教师成为受社会尊重的职业。

  2015年6月8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至今已近两年,不断改进现有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有助于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乡村教师队伍的发展壮大。

  构建融于乡土文化的科学荣誉评价体系 

  早在清雍正时期就已经产生了专门针对乡村教师的荣誉奖励,社学中“有能文进学者,将社师从优奖赏”。1945年南京民国政府还专门制定了《国立各级边疆学校教员服务奖励办法令》。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形成多元化和规范化的教师荣誉制度体系。

  荣誉评选的标准是荣誉获得者资格的审查依据,是维护荣誉权威性与高贵性的首要环节。乡村教师的职业特性要求荣誉评选体系应与乡土文化相适切,如果荣誉评选标准呈现城市化取向,那么乡村教师教育生态的独特性就会被忽视,尤其是偏远村校教师,其异质性在大“乡村教师”概念下可能遭遇遮蔽。小规模偏远学校教师的测评难以套用规模学校的方式。测评应突出这部分教师在“村落文化”传承中的价值和意义,而不是单纯的“学业成绩”。荣誉评选标准应关注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与正义,仅停留于原则层面易给荣誉腐化留下空间。测评内容除对学生学业的关注外,还应考查学生的习惯养成情况;测评方式应摆脱文本化倾向,加强实地调查;参与测评的对象多元化,应有“乡民”的声音,作为重要的第三者“对每名教师都有一杆秤”;荣誉政策制定中应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以保证政策拥有足够的“草根性”。

    落实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并重的荣奖体系 

  待遇低和社会地位不高是当前乡村教师的现实处境,因此,乡村中小学教师的荣誉奖励不应当是单纯的精神鼓励,还应该关照其“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即物质方面的需要。荣誉的价值在于其社会身份的区分,使获得者得到某种程度的高峰体验。

  荣誉的价值由荣誉的稀缺性、施誉者的身份、荣誉的内容和荣奖的载体4个因素决定。对于乡村中小学教师的荣誉奖励而言,保持较高的价值属性需要与适切的物质利益相关联,如除了一次性物质奖励之外,还可以通过提供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外出学习培训、旅游或疗养等政策“特权”来彰显荣誉的“神圣性”,使其产生“精神利益”与“实际利益”的双重获得感。

  制定道德为主兼顾卓越的荣誉分类体系 

  瑞士苏黎世大学经济学教授布鲁诺·弗雷认为,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活动荣誉的最佳奖励数量,是一个值得努力研究的方向。有必要明确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是一个基于道德标准的价值规范体系,不完全等同于能力的卓越;是基于所有基础教育教师道德价值的衡量,而不是把“乡村教师”作为一个独立的荣誉群组。依此,才有可能有效化解乡村教师荣誉设置所面临的数量困境。

  为乡村教师颁发荣誉的价值基础重在道德一维,是基于乡村教师对偏远乡村教育的奉献和付出,“美在于他们的坚守”。如若依从这一制度安排,现在全国330多万名乡村教师,约占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总量的20%多,若加入年限的条件约制,这一比例还会降低,足以维护荣誉的稀缺性。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有必要对乡村教师进一步区分为类城镇化学校教师和偏远村校教师,真正需要政策倾斜与关照的是偏远村校教师,在遵循教师职业底线的基础上,以服务年限作为依据颁授相关荣誉,可视为这一群体默默奉献的一种应得。

  创建体现教师共性和地域性的荣誉称号体系 

  本文沿用了“乡村教师”概念,但其内涵随社会的发展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必要纠正乡村教师这一概念所外加的负性信息。历史上代表着“乡绅文化”的乡村教师已经随着国家身份的赋予而消失。过去的乡村教师完全融于乡土之中,他们是村落文化的代言者,而当下的乡村教师是经过城市化规训后的返乡者,他们所代表的往往是城市文化。随着教师资格制度的推行,乡村教师起点教育水平与城市教师已经无异,在教师流动机制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流动成为乡村教师的常态,乡村教师更多的是一个特定阶段的身份。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不妨改为“教师服务乡村荣誉制度”,强调教师身份的共性,避免“乡村”所可能引起的负面想象。将荣誉分级建制,由年限和学校地理位置两个维度来决定,地理位置以距离城镇最近的交通距离来测算。如果学校地理位置特别偏远,对这些学校乡村教师获得荣誉的年限要求可适当削减,例如在100公里以上3年就可以获得起点荣誉等,可以凭此荣誉来享受公共交通和旅游门票免费等优惠。

  生成摆脱公共荣誉依赖性的个人荣誉培养体系 

  正式的公共荣誉具有“边际效应”,作为一种社会荣誉不会是一种日常存在,正如温斯顿·丘吉尔所言,“荣誉并非每个人拥有之物,如果所有的人都拥有的话,就没有了价值”。公共荣誉所遵循的“锦标赛规则”必然导致同事间的竞争,成为同事矛盾的“策源地”。另外,若荣誉奖励过度引入物质利益,则可能会挤出教师追求物质利益的内部动机。因此,引导教师追求物质利益从对外部荣誉的关注转向对个人荣誉的维护,成为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体系建立的核心和终极追求。

  个人荣誉建立在个体具有超然性的荣誉准则之上,其观众就是自我,所以具有相对的自足性。不同于公共荣誉对外部施誉者的高度依赖,个人荣誉更加专注于荣誉价值本身。荣誉不同于道德的可规训性,只能养成和引领。乡村教师个人荣誉的培养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健康人格的实现过程。

  (作者陈玉义,系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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