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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建始县教育局


建教办〔2017〕33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3号)、《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教基二〔2009〕11号)、《湖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工作评价指南(试行)》(鄂教备字〔2017〕2号)、《州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督导评价的通知》(恩施州教办发〔2017〕8号)精神,全面推动全县中小学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高中阶段学校参照执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装备工作的重要性

教学装备是教书育人的必要条件,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依托全面改薄等项目支撑,极大地推动了教育均衡发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装备配备工作得以空前发展,基本满足了教学需求,但目前学校对教学装备的管理不规范,应用不普及,重建设轻管理应用现象普遍存在,不适合现代教育教学的需求,究其原因,一是学校办学思想理念滞后,对教学装备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学校对教学装备管理不规范,不科学,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评价考核体系不健全,三是缺乏技术支撑,学校对专技人员培养力度不够,待遇落实不到位,缺乏激励机制。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科学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工作,加快形成新的教育发展驱动力,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为全力提升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支撑和服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学装备的管理及应用,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分管电教装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督导办、教育股、计财股、教研室、电教站等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教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检查、督办全县中小学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工作。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学校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办。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教学装备的管理及应用。

三、主要工作任务

远期:实现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使用常态化、校际均衡化。

近期:提高现有装备使用效益,做到管理制度化、使用规范化。具体任务如下:

育人为本、深度融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学装备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教学装备与师资培训和教学实践深度融合,教学装备与课程建设和学校文化深度融合,满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习需要。

鼓励创新、特色发展。支持学校进行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在现有教学装备的基础上,鼓励学校充分发挥装备作为课程资源的作用,实行特色化发展。

开放合作、均衡发展。强化乡镇之间、学校之间开放合作、互动交流、互帮互学、培强扶弱、共享资源、共同提高,形成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师生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教学装备资产管理

(1)摸清家底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育装备(包括台、桌、凳、柜等设施,仪器、器械、药品、标本、模型、挂图、图书、电脑、班班通等设备)管理台账(装备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危险品账),对学校现有的理、化、生、数、地、体、音、美、图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逐一清点,登记造册,电子录入,资产登记,并打印三份纸质台帐(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入固定资产账,一份报中心学校)。

本次教学装备清点造册必须做到准确无误,账、册、表、卡、实物一一对应相符,纸质台账需经设备清点人员、管理人员和学校校长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本次清点造册工作完成时间:2017年4月20日前。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园)将电子台账报电教站。

自2017年开始,每年分春秋两学期对学校教育装备台账进行更新,具体时间为:春季学期6月,秋季学期12月,对更新部分,按本次要求做好台账管理并逐级上报。

(2)陈列摆放

教学装备陈列、摆放、保存要按照规范、实用、整洁、美观的原则分室分柜分类定位存放,并贴有醒目标签(卡片)。危险品管理责任到人,放入危险品专柜存放,设置安全风险辨识标识,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并定期清点。功能教室管理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及功能教室开放等规章制度统一上墙。

(3)维护保养

学校要根据教学装备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并按照要求对相关装备定期充电或通电、定期擦拭、定期补液。学校要根据各类教学装备需求,配备必要的维护工具。

2、加强教学装备管理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教学装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校三级教学装备管理人员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培养高素质的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的骨干队伍和本土专家。

各学校要切实选拔具备较高专业技能的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学装备管理人员,切实落实好理、化、生、数、地、科学、体、音、美、图书、信息技术教育等设备管理员的工作量及津补贴等相关待遇,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在职称评聘、晋级、评先时与教师一视同仁。(恩施州教办发〔2017〕8号和建教办〔2012〕150号)。设备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加大管理人员及全体教师对教学装备,特别是教育信息化装备及州教育云资源应用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做到全员参与。充分发挥骨干队伍和本土专家引领和示范作用,扎实做好县乡校三级培训,达到人人能熟练使用信息化装备,熟练应用教育云资源。

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园)与4月20日前,将各学校教学装备管理员和乡镇评选的各类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本土专家(每个单项限报2人以内)名单报电教站。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创建智慧校园

在学校申报基础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景阳清江中学、红岩民族小学、县民族小学等3所学校2017年创建智慧校园,教育局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资金扶持,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大力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

2、实施全面改薄

全力实施2017年全面改薄教学装备采购工作,今年采购资金483万,采购实验仪器、图书、美术体育等教学装备。

3、完成州政府下达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任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6〕27号)要求,2017年州政府下达我县工作任务主要是配备教师教学用计算机和新建计算机网络教室。教育局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建设计算机网络教室实行资金扶持,具体方案另行通知,教学人员人手一台教学用计算机原则上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逐年解决。各学校要认真清理现有教学装备,据实填报教师教学用计算机需求数量(4月20日前报电教站)。

4、建设网上阅卷系统

2017年,以实中、实小、乡镇中心学校、乡镇直初中为依托建设网上阅卷系统,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全面推行网上阅卷,进一步强化信息化与教育深度融合,为公平考核评价学校及教师提供真实参数,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在建设中,县教育局以以奖代补实行资金扶持,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责任股室:电教站)

(三)全力推进应用

1、信息化设备应用    

(1)班班通设备应用。学校校长要强化信息化对教育发展和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要带头使用,要培养校本专家,要建章立制强力推行,做到人人会用。要切实重视并应用州教育云等资源,推行集体备课和电子备课,倡导学校之间、乡镇之间,乃至与县外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形成良好的教研教改氛围,提升教学水平。2017年春季学期结束前,对班班通设备及州教育云资源应用要达到3个100%,即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分管教学人员、分管电教装备人员熟练掌握率100%;学校校长及班子成员熟练操作率100%;教师熟练应用率100%。

(2)计算机教室应用。学校要制定信息技术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严格落实信息技术课程,做到6有,即有目标、有计划、有教师、有备课、有检查、有考核。

(3)录播教室应用。学校要充分利用录播教室搭建校际之间教学研究交流平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学校在录播教室每学期至少上课5节以上,其中用于校际交流学习1节以上。全县分小学、初中两个组开展校际交流学习。(责任股室 电教站 教研室)

2、实验仪器设备应用  

(1)推进实验教学“三开”(开齐、开足、开好)工作。学校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必须完成《建始县实验教学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必做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教学任务,切实做到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必做实验完成率达到100%。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力做好选做实验,指导学生完成探究性实验。杜绝“说实验”、“画实验”等严重不规范的教学行为发生。

(2)强化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学校在学期初要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管理员根据该计划制定出各班级本学期实验安排表,对各班学生进行分组,做到定人、定桌、定时。每个学生分组实验,实验管理员和任课教师做到6有: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备课、有实验前准备图片资料、有实验过程图片资料、有实验报告及评价、有实验记录,同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实验结束后做好整理工作,做到 “三净一复位”,即桌面净、仪器净、地面净,实验器材复位。演示实验也要做好相关资料整理。

(3)重视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学校要积极将信息技术引入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整合作用,改革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把仿真实验、模拟实验、探究实验、多媒体辅助实验与具体实验操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鼓励学校建设创客教育活动空间。

(4)鼓励教师自制教具。鼓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求,把生活中的小物件、“废品”变废为宝,自制价廉物美、适用的教具。县教育局每年组织教师自制教具比赛活动,并积极向外推介,向上报送优秀作品,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将积极协助发明人申报专利。

(5)搭建展示平台。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促进教学水平提升,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县教育局每年将组织中小学师生实验操作比赛。(责任股室:教研室  电教站)

3、艺体等其它装备应用  

(1)掌握装备使用技能。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数学、地理等任课教师要熟悉学校相关教学装备配备情况并能熟练使用。

(2)强化装备使用。学校要要求任课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安排器材的应用,对教学过程使用教学装备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有装备闲置不用等不规范教学行为发生。

(3)建立管理机制。学校要积极探索教学装备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的管理机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方位培养学生素质。倡导并要求学校建立校级班级球队、兴趣小组等活动。(责任股室  教育股)

4、图书管理应用  

(1)强化图书使用。要求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全天或每天定时对学生开放,分班级对学生借阅情况进行登记,生均年借阅量达到10册次/生.年,同时分班级建立并定期更新“班级读书活动展示栏”,展示优秀读书笔记和读书感悟经典。此项活动要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等班级考评的重要内容。

(2)开展读书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读书评比或读书征文评选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学生走进书籍,热爱书籍,养成喜欢读书、经常读书的良好习惯。

(3)加强图书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电子图书室、阅览室。(责任股室  教育股)

5、积极参加竞赛活动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装备制作优秀作品,积极参加国家、省、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特别是2015年、2016年未注册、未晒课的教师,到2017年9月前注册、晒课)、“五小制作”、机器人制作、教具制作、课件制作、教学论文、实验教学说课等各类竞赛活动。(责任股室  教研室 电教站)

6、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  

县教育局拟在2017年秋季学期召开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现场观摩交流会,各学校要认真筹备并积极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中旬前,教育局在申请学校中择优选取3——4所学校作为观摩交流现场,并给予资金补助。(责任股室  电教站)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履职尽责

加强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是学校抓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广大教师履行主体责任,教好书育好人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全县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学校,县教育局将严肃追责。

2、强化制度建设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制度建设,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与管理人员签订好教学设备管理及应用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各学校要把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纳入常规教学管理,并与教师的考核考评、晋职晋级严格挂钩,严格奖惩。

3、强化应用保障

(1)装备经费保障。各学校要按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5%以上预算安排用于教育信息化、远程教育、实验教学设备运行维护。

(2)人身安全保障。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具有一定安全风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各类教学装备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师生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3)财产安全保障。教学装备属国有资产,学校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偷盗、破坏等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防因管理不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信息安全保障。学校要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网络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严防黑客攻击、严防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为广大师生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提供一片为教学服务的信息化净土。

4、强化痕迹管理

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不是新生事物,是一个常态教学工作。从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到规范应用,从怕用,嫌应用麻烦到喜欢应用,需要过程,需要正确引导,需要制度约束,各学校要以痕迹管理为抓手,以此为契机,狠抓教学装备管理与应用,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强化舆论引导

各类学校要采取开办专栏、编发简报、举办讲座等形式加强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的引导和指导,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学校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6、强化督导检查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定期对辖区内学校教学装备管理及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督办落实。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将组建工作专班,由督导办牵头,教育股、计财股、教研室、电教站等股室及二级单位参加,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并定期通报,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对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

1、州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督导评价的通知(恩施州教办发〔2017〕8号)

2、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建始县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教办〔2012〕150号)

3、建始县实验教学目录

4、学校教育装备登记册、设备值一览表

5、建始县实验教学登记册等(参考)

6、建始县学校教学装备统计表(表一至表十一)

                                 

建 始 县 教 育 局

2017年3月27日

 

 


建始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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